税务部门再曝光6起加油站偷税案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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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加油站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据统计,2025年1月至8月,全国税务部门累计查处高风险加油站3042户,查补税费款和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29.43亿元,有力促进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9月28日,吉林长春、河南鹤壁、山西长治、江苏泰州、江西九江、湖南株洲等地税务部门公布了依法查处的6起加油站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德惠市天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清除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拆分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763.81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0.53万元。目前,由于该加油站拒不执行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鹤壁市国用商贸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清除加油机数据、个人银行账户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49.09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78.72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潞城市雨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款、在账簿凭证上少列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08.12万元。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62.45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四、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泰州市姜堰区胜利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该加油站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转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58.38万元。202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44.88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五、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九江市浔西能源有限公司经开区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加油站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芯片、清除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利用第三方收款软件拆分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92.94万元。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10.83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六、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湖南省陈攀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加油站通过清除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转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26.93万元。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6.91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是经营主体应尽的法律义务。加油站作为重要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广大消费者在加油等消费过程中,应主动向经营主体索要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举措、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的同时,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出现以上问题,的确在企业用车管理上有漏洞,现在私车公用产品已经在市面上广泛运用,提前使用平台,就能规避掉税务上的问题还能提高效率:

一、传统模式的税务风险剖析


1. 补贴发放的合规陷阱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05号)规定:

  • 公务用车补贴需纳入工资薪金总额计征个税

  • 地方税务机关可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如北京每月2300元、上海2800元)

风险点:

  • 超标准补贴需全额缴纳个税

  • 未建立用车台账易被认定为福利费

  • 加油费、过路费等重复报销风险

案例警示:

  • 某科技公司每月发放1500元私车公用补贴,未纳入个税申报。税务稽查后补缴个税及滞纳金共计23万元,并处0.5倍罚款。


2. 费用报销的票据困境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

  • 企业取得私自用车的发票,需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 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票据不得税前扣除

常见问题:

  • 员工提交的加油费发票与实际用车里程不符

  • 过路费票据时间与出差行程不匹配

  • 维修保养费缺乏用车记录支撑

数据支撑:

2023年税务稽查中,私车公用费用扣除不合规案件占比达41%,平均补税金额8.7万元。


二、私车公用平台的合规解决方案


1. 平台运作机制解析

私车公用平台通过"技术+服务"双轮驱动,构建"企业-员工-平台"三方闭环管理体系:

  • 智能派单系统:根据用车需求自动匹配附近车辆

  • 行程轨迹记录:GPS定位实时采集里程、油耗数据

  • 费用自动核算:按预设标准生成包含油费、过路费、折旧费的电子账单

  • 税务凭证生成:自动生成符合税法要求的费用分摊表及个税申报模板

架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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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务合规性三重保障

保障一:费用分摊精准化

  • 平台采用"里程法"计算费用:

  • 应报销费用 = (实际里程 × 单位里程成本) + 过路过桥费

  • 其中单位里程成本包含燃油费、折旧费、保险费等(参考《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保障二:个税处理自动化

  • 平台自动识别各地补贴扣除标准

  • 生成包含在工资薪金中的补贴申报表

  • 提供完税证明下载功能

保障三:票据管理电子化

  • 集成电子发票查验系统

  • 自动匹配行程与票据信息

  • 生成符合28号公告的"税务数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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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赠:
1:用车服务协议合同模板(企业版+个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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